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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6日更新
福岛县为确保县产食品的安全性,在生产、流通、消费各阶段反复实施检查。行政手段自不待言,还通过产地、生产者、流通业者的合作在各阶段多次实施检查,经过安全性确认的农林水产品方可出货。
用锗半导体检测器实施监测检查
福岛县在出货前通过锗半导体检测器对县产农产品实施监测检查(对一部分限制地区生产、出货的品目,使用简易分析设备实施检查)。
米的全量全袋检查
福岛县在健全和整合检查设备、体制的基础上,以2012年以后的全部县产米为对象,以米袋(30kg)为单位,实施放射性铯浓度的检查。为不使超过基准值的大米进入流通,我们一袋一袋细心检查,对安全性予以确认后方行出货。
水产品:试开工作业
福岛县的沿岸捕捞渔业及拖网捕捞渔业因震灾及核电厂事故的影响现不得不自主停业,但是通过对超过5万件的样品的监控,已证实部份鱼类可以安全食用。2017年3月起,试验性捕捞的对象扩展为除“禁止出货鱼种(7种)”以外的所有鱼贝类。
针对通过试验性捕捞有待销售的渔获,将依据比日本国家标准更为严格的自主标准,渔业合作:50Bq/kg[日本国家标准:100Bq/kg」对其进行放射性物质的检查。
视频:仅提供日语